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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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广州市人事局 2009-4-4 22:43:10 |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是拥有城市规划、城市测量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筑设计、市政规划设计、岩土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等多专业的联合实体,拥有多项甲级资质,先后获得全国城市勘测先进单位等殊荣,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列。 该院秉承“服务至上,精心规划勘测设计;求实为本,持续改进创新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正朝着打造一流规划勘测设计与工程咨询联合舰队的方向开拓前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
岗位 |
GIS高级研发员 |
规划设计师(战略规划) |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规划(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
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岩土工程研发人员 |
规划设计师(GIS方向) |
规划设计师(生态规划) |
建筑结构工程师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GIS高级研发员: 1、遥感专业,博士学位; 2、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曾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大型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主持大型研发项目的能力; 5、身体健康。 规划设计师(战略规划): 1、区域经济学专业、区域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2、有留学经历,熟练掌握英语; 3、年龄30周岁以下; 4、有较深厚的区域经济学功底,曾参与政府或企业的产业发展课题; 5、身体健康。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1、给排水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并且具有注册公用工程师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下,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10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4、具10年以上项目设计工作经验,并有主持大型市政设计项目的经验; 5、身体健康。 市政规划(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1、给排水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熟悉或掌握城市规划专业知识(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者优先); 3、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广州地区市政规划设计经验; 5、身体健康。 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1、道桥专业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具有丰富的广东地区市政项目设计经验; 4、年龄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岩土工程研发人员: 1、工程力学或岩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实际工程经验,在地基处理、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基坑、边坡支护加固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相关领域的设计和研究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规划设计师(GIS方向): 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 2、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镇规划等专业知识,并具有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经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规划设计师(生态规划): 1、生态学专业应届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或以上; 2、熟练掌握英语,具有较高的专业英语(生态专业、规划专业方面)读写能力; 3、熟悉3S技术应用,具有从事过大中城市植被生态、绿地环境研究分析的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建筑结构工程师: 1、建筑结构专业,硕士学位以上,熟练掌握英语; 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3年以上工程师职称; 3、年龄35周岁以下; 4、4年以上设计经验,主持或参与多项大型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并有大型设计院及一定的建筑防震工程设计经验;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处提交相关资料。 (二) 报名地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组织人事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9楼)。 (三) 报名时间:2009年4月3日—9日(节假节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四)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免冠彩色大一寸近照2张。 (五)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六) 领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组织人事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9楼)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5:00时。 2、笔试地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0楼会议室。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博士及高级工程师不需要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4月17日在广州市规划在线网(http://www.upo.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5:00时。 2、面试地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10楼会议室。 3、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凡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招聘单位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提交上级主管单位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广州市人事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职数和受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及监督电话:020—83762375,8319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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